景德镇陶瓷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园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是指基于非接触式射频技术,具备身份识别、电子钱包等多功能的校园卡系统。
第二条 一卡通系统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管理规范化、高效化和安全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卡通的使用,发挥一卡通系统在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 一卡通的分类及收费
第四条 一卡通分为正式卡和临时卡两种类型。
正式卡可使用如食堂就餐、超市消费等功能,并可与绑定银行进行圈存转账,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及部分人事处审核批准能在教工食堂消费的临时工勤人员、外聘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其所持正式卡可用于在教工食堂消费;学生(含研究生)及其他不在人事处审核批准能在教工食堂消费的名单中的人员,其所持卡不具备在教工食堂消费的功能,但仍可在学生食堂及超市消费。其他如图书借阅等功能的使用权限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临时卡只可用于在学生食堂就餐和超市消费,不支持其他功能,也不可进行圈存转账。
第五条 一卡通的申领对象
(一)正式卡
1.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需经人事处审核;
2.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其中本科生须经教务处审核,研究生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3.学校聘用的为其交纳“三金”的临时工勤人员、外聘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办卡需经人事处审核,持卡人是否能在教工食堂消费仍需由人事处另行审核;
4.人事处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临时卡
1.短期来校培训、访问、交流等人员;
2.与学校签订合同,在校园进行工程建设、维修的施工人员;
3.学校认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身份确认由各类人员主管部门(单位)和人事处负责。临时卡发放数量实行单位部门总额限定。
第六条 一卡通收费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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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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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正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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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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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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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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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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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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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卡通的申领、发放、补卡和销户
第七条 一卡通的申领
教职工(含学校聘用的为其交纳“三金”的临时工勤人员、外聘人员及退休返聘人员),可下载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卡申领表》(见附一),并由人事处审核盖章后,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领;现教中心将根据人事处审核的可在教工食堂消费的人员名单对其是否能在教工食堂消费进行相应的权限设置;全日制学生在办理新生报到手续后由学校统一发放。
临时卡申领需由申领人员下载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卡申领表》(见附一),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领。
第八条 一卡通的补卡
一卡通遗失或损坏的,持卡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补办新卡。补卡时需收取卡片工本费。临时卡不办理挂失、补卡业务。
第九条 一卡通的销户
(一)零星退款。退卡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打印余额凭据并销户退卡,经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盖章确认后,持凭据到计划财务处领取卡内余额。
(二)批量退款。单位办理统一销户手续的,计划财务处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的凭据清单退还卡内剩余资金。
(三)销户退卡时不退还一卡通工本费。
第十条 一卡通的有效期
(一)正式卡的有效期为本科学生四年,硕士研究生三年,博士研究生四年,教职工十年。有效期到期后需经所在部门(或院系)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及证件到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办理延长手续,使用对象身份发生变化的不办理延长手续,需重新办卡;
(二)现教中心每年对人事处提供的解聘人员进行卡片注销;
(三)临时卡的有效期为一年。原则上不延期使用,特殊情况经所在部门批准同意后,持相关材料及证件到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办理延长手续。
第四章 校园卡的使用管理规范
第十一条 校园卡可以在校园中(包括湘湖校区、新厂校区)安装有刷卡机或读卡机的终端上刷卡使用。
第十二条 校园卡使用原则为一人一卡,且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 持卡人可将校园卡与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绑定(湘湖校区学生可与工商银行卡绑定,新厂校区学生可与中国银行卡绑定,所有研究生和教职工可与建设银行卡绑定),绑定人通过登录一卡通服务网确认自己的绑定信息,确认成功后,待银行审核通过后可建立绑定关系。
第十四条 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须先存款、后消费,卡内金额上限为1000元,不得超额。校园卡中的资金不能以现金方式中途支取。
第十五条 持卡人可通过多媒体终端机(圈存机)查询卡内余额、修改密码或与所绑定的银行卡进行圈存。遗忘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进行密码重置。
第十六条 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为持卡人提供咨询、查询、挂失、消费明细单等服务。对持卡人关于交易和财务情况的查询与更正要求,原则上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七条 校园卡遗失后,应立即到一卡通服务网、多媒体终端或一卡通服务窗口挂失。因持卡人挂失不及时而产生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持卡人本人承担。拾到他人卡片应及时上交至一卡通服务窗口,拾卡不交且恶意使用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校园卡挂失且尚未补办,又重新找回的,可到多媒体终端或学校一卡通服务窗口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第十八条 校园内凡安装有刷卡终端且能正常使用的,不得拒绝刷卡消费,不得向持卡人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第十九条 未经学校同意,校内任何单位不得制发具有与一卡通功能相仿或相近的卡片。严禁破解、涂改、仿冒和伪造卡片,违反规定的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严肃处理。
第五章 一卡通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一卡通资金是指与一卡通有关的资产和负债。一卡通资金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专项核算。
第二十一条 一卡通的充值
(一)一卡通充值业务及人员由计财处统一管理。
(二)现金充值:持卡人可至学校指定的一卡通充值点进行现金充值。现金充值只接受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
(三)转帐充值:持卡人自行通过多媒体终端机(圈存机)从绑定的银行卡向一卡通划转资金,也可在圈存机上设定当校园卡内余额低于某数值时自动从绑定的银行卡划拨转账。
第二十二条 正式卡可进行现金充值、转帐充值;临时卡只可进行现金充值。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同意,计划财务处为一卡通系统商户设立结算账户,并定期进行账务清算和核查。为保障资金日结的准确性,商户应每日检查刷卡终端,确保所有消费数据及时上传。
第二十四条 一卡通收入是指在一卡通运营中产生的收益。一卡通支出是指在管理一卡通业务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一卡通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收入上缴学校,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章 一卡通的系统管理
第二十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一卡通系统的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一卡通系统建设及其软硬件的技术维护。
第二十六条 一卡通系统的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所用设备(网络和终端设备)进行辅助维护,要确保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一卡通的所有用户、系统管理部门及商户应自觉遵守一卡通管理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凡破坏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系统运行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一卡通的商户管理
第二十八条 商户申领、安装Pos机流程
(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原则上只受理在计财处具有一卡通独立结算账户的商户申请,没有独立结算账户的商户可委托上级具有独立结算账户的商户提出申请。申请商户需下载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一卡通商户Pos机申领表》(见附二),经计财处审核确认后,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审核。
(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商户的申请之后,负责落实安装调试。
第二十九条 Pos机使用须知
(一)Pos机应定点使用,不允许擅自挪动使用位置,不允许擅自切断电源、网线,对于擅自移动Pos机或者擅自切断电源、网线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如遇到Pos机故障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修。
(三)商户需自觉地对Pos机进行保护、保养,以保鲜膜完整覆盖Pos机键盘,操作按键力度需适中,避免饭菜油汤洒溅到Pos机上,严禁用水冲洗Pos机。商户需安排专人定期清洁Pos机,清洁时尽量使用拧干的抹布。如因商户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的Pos机损坏,现代教育中心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十条 一卡通系统(含Pos机)为商户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效、安全的支付及核算环境,为加强设备的维保意识,保障一卡通系统的高效运转,商户须向校方缴纳相关的管理及维护费用:
(一)商户按月缴纳Pos机刷卡收益7‰的管理费。
(二)商户离校时需携带前期申领的Pos机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设备验收,签字盖章后方能办理后续离校手续。
(三)超出Pos机三年维保期以后的维修、换新,商户须全额缴纳维修费用或新Pos机的采购费用。
(四)如因商户使用不当或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保养不当,造成Pos机损坏、丢失的,无论是否在该Pos机的维保期内,商户都须承当相应的维修或换新费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老校区所有一卡通系统的管理运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附一:
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卡申领表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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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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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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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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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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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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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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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号
(临时卡申领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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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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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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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式卡( )
2. 临时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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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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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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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
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一卡通商户Pos机申领表
商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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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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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安装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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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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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号(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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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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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知晓“商户须知”中的内容,并同意按照其中的内容对Pos机进行管理。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商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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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计划财务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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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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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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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须知
一 商户申领、安装Pos机流程
(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原则上只受理在计财处具有一卡通独立结算账户的商户申请,没有独立结算账户的商户可委托上级具有独立结算账户的商户提出申请。申请商户需下载并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校园一卡通商户Pos机申领表》,经计财处或上级商户审核确认后,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审核。
(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商户的申请之后,负责落实安装调试。
二 Pos机使用须知
(一)Pos机应定点使用,不允许擅自挪动使用位置,不允许擅自切断电源、网线,对于擅自移动Pos机或者擅自切断电源、网线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如遇到Pos机故障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修。
(三)商户需自觉地对Pos机进行保护、保养,以保鲜膜完整覆盖Pos机键盘,操作按键力度需适中,避免饭菜油汤洒溅到Pos机上,严禁用水冲洗Pos机。商户需安排专人定期清洁Pos机,清洁时尽量使用拧干的抹布。如因商户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的Pos机损坏,现代教育中心有权追究其责任。
三 一卡通系统(含Pos机)为商户提供了更加便利、高效、安全的支付及核算环境,为加强设备的维保意识,保障一卡通系统的高效运转,商户须向校方缴纳相关的管理及维护费用:
(一)商户按月缴纳Pos机刷卡收益7‰的管理费。
(二)商户离校时需携带前期申领的Pos机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设备验收,签字盖章后方能办理后续离校手续。
(三)超出Pos机三年维保期以后的维修、换新,商户须全额缴纳维修费用或新Pos机的采购费用。
(四)如因商户使用不当或在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保养不当,造成Pos机损坏、丢失的,无论是否在该Pos机的维保期内,商户都须承当相应的维修或换新费用。